滨城区邢滨峰炒鸡店成立于2017年10月10日,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八路宣家居委会1号营业楼北10号,法定代表人为邢滨峰。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八路宣家居委会1号营业楼北1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