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滨城区辉达广告中心成立于2020年03月24日,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长江一路新立河东路双湖家园3号楼103号商铺,法定代表人为李景兰。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、制作;会议用品、办公用品、其他印刷品(不含出版物)、庆典用品的销售;标牌设计、制作;市场营销策划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山东省滨州市滨城长江一路新立河东路双湖家园3号楼103号商铺